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信息来源:glasseasy.com 时间: 2012-01-16 浏览次数:4100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2-002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月13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宋建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两份《技术服务合同》,向陕西神木瑞诚玻璃有限公司提供800T/D浮法玻璃生产线相关技术服务,累计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978,000元。
请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12年1月13日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服务之关联交易公告》。
三名关联董事张宸宫、赵远翔、郭义民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12—003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之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交易内容:本公司与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国际”)签订两份《技术服务合同》,根据合同,本公司向陕西神木瑞诚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神木”)提供技术服务,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累计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97.8万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无须公告,而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须遵守申报及公告披露义务。
2、董事赵远翔、张宸宫、郭义民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建材国际总承包了陕西神木800T/D浮法玻璃生产线的设计、施工、调试等交钥匙工程项目,其中生产线点火后锡槽和退火窑升温调试、试生产等分包给本公司,本公司与中建材国际先后于2011年7月13日、2012年1月13日签订了《浮法玻璃生产线锡槽和退火窑升温技术服务合同》、《浮法玻璃生产线试生产技术服务合同》,根据合同,本公司向陕西神木提供浮法玻璃生产线锡槽和退火窑升温、试生产期间的人员培训、组织试生产等技术服务。
因中建材国际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2年1月13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上述协议进行了审议,参会董事11名,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票0 票,上述协议获得通过,并授权任何一名董事签署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中建材国际,为中建材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外建设施工的设计及咨询服务;投资规划及咨询;国内外建材新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建筑施工的承包;建筑施工的勘测、咨询、设计及监理;新建材产品的开发、制造及销售;以及进出口业务。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中期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彭寿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浮法玻璃生产线锡槽和退火窑升温技术服务合同
组织对陕西神木800T/D浮法玻璃生产线锡槽和退火窑按升温曲线升温,包括烤锡槽和退火窑的技术组织、现场指挥和升温质量把关等技术服务。
2、浮法玻璃生产线试生产技术服务合同
派出技术人员就制氮氢、原料、煤气、熔化、浮法、退火和切裁等方面给予对方相应的培训、指导,并负责陕西神木800T/D浮法玻璃生产线的试生产工作。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一)浮法玻璃生产线锡槽和退火窑升温技术服务合同
1、合同双方名称
甲方: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签署日期:2011年7月13日
3、服务内容
合同签订后,甲方提前15天将陕西神木800T/D浮法玻璃生产线确定的点火日期正式通知乙方,乙方7日内选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乙方按照双方认可的升温曲线负责烘烤锡槽、退火窑的技术组织、现场指挥和升温把关等工作。
4、费用及结算方式
烤锡槽和退火窑技术服务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418,000.00)元;
合同生效后,付30万元;双方签署验收文件后,甲方付清合同全部余款。
服务费的确定乃经双方公平磋商并参照行业通行标准确定。
5、生效条件
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后生效。
(二)浮法玻璃生产线试生产技术服务合同
1、合同双方名称
甲方: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签署日期:2012年1月13日
3、服务内容
乙方派出制氮氢、原料、煤气、熔化、浮法、退火和切裁等技术人员对甲方相应工种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组织陕西神木800T/D浮法玻璃生产线的试生产工作。
4、费用及结算方式
试生产技术服务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伍拾陆万(560,000.00)元;
试生产工作通过甲方验收,双方签署验收文件后,甲方付清合同全部款项。
服务费的确定乃经双方公平磋商并参照行业通行标准确定。
5、生效条件
经双方权利机构批准,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后生效。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提供上述技术服务,可充分利用本公司的人力资源优势,为本公司带来收入,且上述合同乃经双方公平磋商后签订,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没有任何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董事会关于上述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2)上述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本公司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玻璃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