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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期货合约制度设计兼具四大创新

信息来源:glasseasy.com   时间: 2012-12-04  浏览次数:7014

    昨日,郑州商品交易所(下称“郑商所”)以新闻发布会的创新形式宣布,玻璃期货正式在该所上市交易。作为龙年上市的第二个期货新品种,虽没有了以往各期货交易所新品种上市仪式上高层领导敲锣开市的热闹场面,但玻璃期货全部合约品种首日成交超70万手,显示出不凡的潜力。
    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周志武表示,近年来我国玻璃价格年内波动都在20%以上,市场风险较为显著,由于缺乏必要的避险手段,玻璃生产、加工企业只能被动承受价格波动风险,影响了产业的稳定发展。对于玻璃行业面临的问题,市场也希望通过新方式,来打破制约行业发展的这层“玻璃瓶颈”。而开展玻璃期货交易,恰能完善玻璃价格形成机制,为玻璃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提供高效的风险控制手段。同时也有利于以市场化手段促进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实。
    郑商所副总经理巫克力则表示,“从期货基本功能来看,开展玻璃期货交易,一方面,可以形成具有代表性的玻璃预期价格。另一方面,可以借助玻璃期货交割标准,引导玻璃行业适应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及环保方面的政策要求。”
    郑商所品种发展部总监魏振祥介绍,玻璃期货合约制度设计兼具四大创新。“第一,适应平板玻璃产业特点,采用全厂库交割制度;第二,将规格复杂多样的工业品标准化;第三,实行协商提货制度;第四,期货公司全程参与玻璃期货研发。”
    巫克力还透露,郑商所将在以下几个领域加快新品种研发:一是加大服务“三农”的力度,进一步研发上市涉农期货品种,包括菜籽、菜粕、土豆、粳稻、尿素等;二是着力推进能源期货品种的研发,在条件成熟时积极争取上市交易,包括动力煤、天然气等;三是以国民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继续挖掘拓宽其他领域的期货品种,包括乙二醇、短纤、工业硅、沥青等;四是在证监会整体部署下,积极准备商品期货期权各项工作,适时开展商品期货期权模拟交易;五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编制,待条件成熟时适时发布,并在此基础上研究设计相应的期货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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