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2日讯(通讯员 王丹 记者 万凌云) 带着一把螺丝刀,不畏严寒,趁着夜色,将停在路边的汽车车窗撬开,然后钻进去盗窃财物。2日,记者从丹阳警方获悉,丹阳市局开发区派出所会同合成作战中心,成功破获一起盗窃车内物品案,并将犯罪嫌疑人戎某抓获,为车主挽回经济损失。
作案现场
侦办民警介绍,2020年12月23日上午,开发区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其22日晚上停放在丹阳吾悦华府小区附近的一辆黑色宝马车玻璃被撬,车内部分财物被盗,案值约5000元。
接到报警后,开发区派出所立即会同合成作战中心,着手展开调查。在案发现场,办案民警发现被撬宝马车停在吾悦华府小区南门路边,副驾驶室的车窗玻璃被人撬掉。随后,通过走访小区周边居民及调阅案发现场视频资料,办案民警发现,23日凌晨零时许,有一名戴着口罩和眼镜的男子,趁着夜色,鬼鬼祟祟地来到宝马车旁。见四周没人,男子便从口袋内掏出一把螺丝刀,动作娴熟地撬开宝马车副驾驶室的车窗玻璃。然后打开车门,钻入车内实施盗窃。
经过分析路边视频监控,办案民警循线追踪,发现该男子入住在开发区新欣市场附近某旅馆。22日晚上徒步来到吾悦华府小区,撬开宝马车副驾驶室的车窗玻璃实施盗窃。 办案民警走访该旅馆获悉,该男子已在旅馆住了好多天,当天深夜外出时,房间内的空调还没有关掉,随身物品也未带走。据此,民警断定该男子还会回旅馆。
于是,民警便在旅馆附近伏击守候。24日上午,将归来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姓戎,丹阳丹北镇人,无正当职业,具有多次盗窃犯罪前科。审讯中,其对23日凌晨用螺丝刀撬开宝马车副驾驶室车窗玻璃,实施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年终岁末,警方再次提醒广大车主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夜间停车时,应尽量将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或人流量相对较多、夜间照明度相对较好的路段。此外,切记不要把汽车当成保险箱,不要将皮包、现金等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在汽车内,以防犯罪分子见财起意。
最后,一旦发现车辆被损、财物被盗或其他线索,应及时报警。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