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15日讯(本网记者 陈诗婷 通讯员 骆东阳 陈志雄)12月13日晚7时许,泉州高速执法支队惠安南中队在南惠支线惠安南收费站广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部鄂A牌照货车驶出收费站时,称重数据显示其超限,执法员立即引导该车开至待检区接受检查。
经查,该货车运载的是大型玻璃基板,车货总重达59.66吨,超过限值10.66吨,属于超限运输行为。驾驶员介绍,由于路途遥远,厂家为降低运输成本便抱着侥幸心理,让驾驶员超限运输,未曾想被执法员发现。考虑到该车运载目的地离高速出口仅有1.5公里,且运载的玻璃基板为易碎货物,装卸、搬运都需要专业人员和设备进行操作,现场实施卸分载可能会对货物造成损坏,给企业造成损失。执法员连夜将该车押送至目的地,现场监督其卸载货物,消除违法状态。
事后,执法员依法对该货车所有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坚持处罚和教育结合的原则,向当事驾驶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关于超限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其规范装载、合法运输。